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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禅城区加强生猪鲜肉零售市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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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5-01-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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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禅城区加强生猪鲜肉零售市场的管理 据《佛山日报》报道,佛山市经贸局今日(5.29)下午将牲畜屠宰管理权下放到禅城区。从下月起,提高禅城区的生猪鲜肉零售市场准入的门槛,异地生猪要报检合格后才能上市,所有用肉单位必须建立鲜猪肉的来源登记制度。 根据佛山市下放的生猪屠宰管理的有关要求:凡是要进入禅城区销售的鲜猪肉,必须是未经加工的活猪,并具备当天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畜产品检验证明》、《完税凭证》和《盐酸克伦特罗含量检测证明》四证,同时要送佛山市肉联厂对肉品的卫生质量和盐酸克伦特罗含量这两大项的复检合格后才能上市。 禅城区政府还要求:所有用肉单位必须建立鲜猪肉的来源登记制度。一旦发现有使用未经检验的外来鲜猪肉品的,最高会被罚款两万元。还会吊销卫生许可证。 禅城区在生猪鲜肉零售市场实行放开的同时,区政府还同各镇、各村的一把手签定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管理责任书;并组建了区、镇两级执法队,对生猪鲜肉的质量,实行层层把关。 据禅城区经贸局的统计:全区的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九成五。不过,部分村、镇的小市场却是私宰猪肉销售的黑点,仅今年的一至三月全区共查私宰猪肉四千公斤。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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