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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兽医局继续对有机胂类产品生产审批实行限制政策

  • 点击:
  • 日期:2011-09-19 14:34
  •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近日,农业部兽医局以农医药便函[2011]421号明示,鉴于阿散酸、洛克沙胂等已列入兽药风险再评价品种,农业部兽医局继续对上述产品审批实行限制政策。现已批准的有机胂原料药生产企业如提出增加同品种预混剂生产,可受理文号申报,其他企业新增文号不再受理。对2005年后取得有机胂类文号,且在文号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交换发文号申请的,可按规定程序换发文号;对未按规定时间申请换发文号,且不是因企业换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造成申报时间滞后的,不再受理其文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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