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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回应称特殊猪场可延迟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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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08-01 08:58
  • 编辑:admin
  •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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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博罗县罗阳镇被规划为禁养区,目前,罗阳镇已清理非法养猪场72户,清理存栏生猪5.5万头。政府明确表示禁养区内的非法畜禽养殖场,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自行搬迁或清理,逾期将被强制关闭。这样的拆迁进度令许多规模猪场觉得太快,来不及将生猪正常地转移,希望能设置一个更合理的期限。

  规模猪场期待更长期限同时不要断电强拆

  据了解,不少罗阳养殖户已停止了养猪生产,剩余猪场的大部分栏舍已清空,自主清拆已在“进行时”,很多猪场按照卖肉猪、淘汰能繁母猪、转移种猪的先后顺序开始了搬迁。养殖户大都表态支持禁养区规划,但主要有两点诉求:1、规模猪场一头种用母猪成本超过1万元,而处理一头淘汰母猪的价格只有1500多元,希望在找到新猪场安置种猪前延长期限;2、希望不断电,如果断电,猪场生产会严重失控。“能不能将大小猪场区别对待?”养殖户迫切想知道。

   “发个通知,7天之内责令停止违法生产,然后罚款单下来,这样太过分了。提前卖猪,比正常价低了3-4毛,100多斤的猪有人肯要就卖,一头猪亏到了300元以上。”有养殖户如此反映。

   在5月份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罗阳镇几十名养户共同雇佣律师向博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被受理。养殖户希望,通过行政复议,取消罚款,政府暂停强拆行动,延长搬迁期限,由养殖户自行逐步撤离。5月份养殖户提起的行政复议,虽然已被博罗县人民法院受理,但直到7月末,仍未有任何书面行政回复。

   同时,当地养户先后收到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博罗县人民法院的不少于8张的罚单。等待回复过程中,断电、强拆接踵而来,拆迁的快节奏超出了他们搬迁的正常流程。据了解,目前博罗县相关执法部门并未收到任何上缴的罚款,有养殖户被法院裁定强制15天行政拘留。

    “工人打电话说停电了。然后看到一帮人拉着挖土机进了猪场,也没有出示证件,拆掉了母猪场的一部分。”一名养殖户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自己经营一个300多头的母猪场,肉猪已经全部卖完,母猪怀着仔时就被淘汰了。剩下的一百多头原种母猪正在想办法安置,却突然发现,电线被剪断,电表也被拆掉。猪场里的饲料无法加工,饮水无法供应,疫苗受高温失效,养殖户除了在极短时间内卖完所有猪别无选择。

  一名规模猪场老板认为,散小猪场没有任何证件,也没有合格的排污设施,设备简单,不拆猪舍还可能反复,但大猪场是一种长远投资,如果政策不允许,就一定会走,决不会和政府玩捉迷藏。“受访养殖户皆表示,虽然已经开始另外找地,但算上各种新猪场的办证流程,最顺利的情况也需要一年时间,种猪的安置将是很严重的问题。“肉猪贱卖,一头损失三四百元,心疼;种猪当淘汰母猪卖,损失一万元,要命!”

  博罗畜牧局回应养殖户诉求

  7月31日,博罗县畜牧兽医局给南方农村报记者正式回函,对养殖户的诉求作出回应。回函中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5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决定受理之日起60天内给予回复。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回复期间,并不影响行政处罚和整治工作的执行。目前,博罗县行政复议机关已受理的复议申请,将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对于因拒交罚款被拘留的养殖户,回函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罚款的追缴工作由法院执行。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凡未缴纳罚款的养殖户,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进行判决。前期因为未停止非法生产而被拘留的养殖户,在非法养殖场清拆后,已被依法释放。

  而猪场反映强烈的断电、强制拆除破坏建筑的问题,回函强调对禁养区的非法养殖场实施断电、断水,是依法强制执行的措施之一。如恢复供电,将导致非法养殖场继续非法养殖,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对禁养区内逾期尚未自行拆除的养猪场,博罗县畜牧兽医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强制关闭。对于已停止生产的养殖场,只要养殖户签订承诺书,不再经营非法养殖业,其建筑物可适当保留,用于经营其他合法无污染行业。

  至于规模猪场反映的拆迁期限过短、损失大无补偿的问题,回函认为按照规定,禁养区范围的非法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自行搬迁或清理,逾期将被依法依规强制关闭。今年4月份,博罗县有关部门已对禁养区内的非法畜禽养殖场发出关闭通知书,已预留足够的时间让养殖户处理猪只。对于情况确实特殊的猪场,经申请,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11月30日。此外因非法养猪场无牌无证,属违规经营,按照相关规定不能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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