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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食品、生猪监管职能正式调整

  • 点击:
  • 日期:2014-05-29 16:36
  •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成希)今天下午,广州市工商局在官网发布通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粤府〔2013〕85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广州市工商局承担的生猪屠宰生猪产品流通监管职能划转给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工商局以前承担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划转给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原标题:广州工商食品、生猪监管职能正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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