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网首页 行情 - 财经 - 猪价 - 人才 - 招聘 - 求职 - 社区 - 协会 - 电子杂志 - 技术 - 猪病 - 商城 - 视频 - 访谈 - 人物 - 专题 - 图库 - 博览会 - 兽药GSP - 公告

滕州市畜牧兽医局延伸监管触角 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

  • 点击:
  • 日期:2015-04-13 16:41
  • 来源:胶州市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国内“三聚氰胺”、“瘦肉精”等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基层环节的监管亟待加强。为提升基层监管水平,延伸监管触角,自2011年起,滕州市在全市创新推广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网格化监管新模式,2015年,为顺应现代畜牧业安全监管的新要求,滕州市又将该“网格”扩容,将畜牧业安全所有监管工作全部纳入该“网格”,进一步消除了监管工作死角和盲区,实现监管全覆盖,全面提升了监管水平。


一是合理划分网络架构。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实行“三级”、“两线”(行政线、业务线)监管。行政线监管以村(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明确1名包村机关干部、1名村干部为基层畜牧业安全监管负责人和信息员。镇(街道)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以市畜牧兽医局作为三级网格。业务线监管以全市505名村级防疫员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以全市10处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为二级网格,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畜牧业安全监管工作,市畜牧兽医局作为三级网格,形成了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行政线和业务线两线、三级畜牧业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


二是明确监管职责。根据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明确了8类监管对象,7类管理职责,20项监管责任。畜牧业生产经营者为主体责任人;各镇办分管负责人、一、二级网格中的人员为本区域的畜牧业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镇(办)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安全负总责;市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畜牧业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管责任人,二级网格中的市畜牧兽医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和各基层动监站工作人员及村级防疫员为本部门畜牧业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

三是制度保障网格化监管高效运转。全面实行了监管“黑名单”制度。对通过检测、检查、举报、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违法违规的养殖场(户)、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一律将其列入“黑名单”监管,实行市局和基层站两级管理,并每季度公布。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养殖场(户)或个人,加大检查频次,将其产品列为重点监控产品。在列管期内再次违法被查处,或两年内两次以上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依法从重处罚;法律有规定的,依法对其实行行业禁入。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案件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严格按照青岛市局《关于对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进行奖励的通告》的要求,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确保网格化监管高效、有力运转。

    (编辑:小黄)
    滕州市畜牧兽医局延伸监管触角 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分享到手机扫一扫分享到手机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相关阅读: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图片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