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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规模养殖场户备案程序、养殖用地备案流程、养殖屠宰项目环评审批压缩至25个工作日|山东稳产保供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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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9-11-05 09:09
  • 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要求,抓好生猪稳产保供,促进转型升级,2019年10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生猪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企业等更加客观、深入的了解《实施意见》,共同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重大意义

养猪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猪肉是我国大多数居民最主要的肉食品。发展生猪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受非洲猪瘟叠加猪周期影响,生猪产业发展形势复杂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等进行专题研究。2019年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立足当前恢复生产保供给,着眼长远转变方式促转型,明确具体工作举措20条。

我省坚持非洲猪瘟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同志都高度关注疫情和生猪稳产保供形势变化,多次作出批示,省委副书记杨东奇同志、副省长于国安同志定期调度、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先后制定了《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产业发展的通知》《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出台了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提高保费补助标准、实施种猪直补等扶持政策,谋划启动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无疫省建设等长效机制举措,在全国较早实现了生猪产能的止跌、企稳、回升。但是,由于生猪产能下降较多、疫情威胁依然存在、保价稳供形势复杂等因素影响,生猪产业正处在进退角力的关键点。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发展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在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转型升级,对于有效稳定生猪生产、维护供给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经济社会稳定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意见》编制过程

国办意见印发后,省畜牧局即组织精干力量着手准备贯彻落实意见起草工作。9月18日,龚正省长批示要抓好落实;于国安副省长多次过问进展、提出要求,指示尽快出台。为切实提升《实施意见》科学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我们充分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省直部门,临沂等部分生猪养殖传统优势区和菏泽等发展潜力区畜牧部门,新希望六和等龙头企业有关意见建议,并邀请山东鼎泰牧业等生猪产业有关企业家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围绕省直部门、基层部门、不同规模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等,开门议事决策,多层次、多维度广泛征求修改意见,积极沟通协商采纳吸收,在保障时效性基础上,有效提升了《实施意见》质量。2019年10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实施。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重点、组织保障三部分内容。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省情实际,以建设现代畜牧业强省为目标,立足当前稳产保供,着眼长远转型升级,明确了2022年、2025年“两个节点”的任务目标。突出抓好稳定生猪生产、优化产业布局、夯实科技支撑、严格疫病防控、提升加工水平、规范市场流通、强化监管服务七项措施,加快构建现代养殖、疫病防控、屠宰加工、市场流通、监管服务五大体系。同时,提出强化政策支持、体系建设、责任落实三项保障措施,确保重点工作举措有效落地落实。

四、《实施意见》主要政策创新点

《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基础上,坚持高点定位、高标谋划、高效推进,创设性提出构建现代养殖、疫病防控、屠宰加工、市场流通、监管服务五大体系,立足省情实际发挥特色优势,进一步落实落细具体措施,着力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稳产保供上突出安全防范。一是突出科学布局。对临沂、潍坊、烟台等传统主产区,引导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对东营、聊城、滨州、菏泽等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加快推进产加销融合发展。二是突出产能引导。强化产销监测预警,引导养殖场户及时调整产能,防止盲目扩产增量,避免将来市场运行大起大落。三是突出安全生产。加快生猪良种高效繁育与安全生产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防范疫情风险,提升生物安全防护和生产管理水平。四是突出格局优化。加快建立以大型规模场、种猪场为引领,适度规模场为主体,家庭牧场为补充的生猪标准化生产格局,切实增强综合生产能力。

(二)转型升级上突出聚焦长远。一是强化一体化发展。鼓励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就地就近发展养殖基地,支持规模养猪企业就地就近发展屠宰加工,构建动物疫病区域防控一体化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格局。二是强化产业化发展。推进猪肉等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入推进健康肉一体化示范项目,加强品牌创建宣传,加快培育畜牧业“新六产”,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三是强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建设覆盖畜禽生产流通全产业链、监管服务各环节的畜牧业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府、企业、社会信息互联互通,推动智慧畜牧业发展

(三)共性举措上突出走在前列。一是率先创建无疫区。支持胶东半岛率先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加快推进全省免疫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二是率先实现调运转变。严格出栏肥猪点对点外调管理,认真落实区域调运监管制度,率先实现由“运猪”向“运肉”转变。三是加快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要求2020年底 90%以上的县(市、区)完成改革。四是出台优惠政策。制定出台扑杀、保险、贴息、担保、种猪场补贴、农机、用地等一揽子扶持政策。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对规模养殖设施设备应补尽补、敞开补贴;取消附属设施用地15亩的面积上限,养殖用地占用耕地的不得收取土地复垦费用。

(四)监管服务上突出效能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意识,加快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制修订;委托下放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等行政权力;简化规模养殖场户备案程序,取消证明材料;简化养殖用地备案流程;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屠宰项目环评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压缩到25个工作日。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效能服务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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