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无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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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5-07 10:25
-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重点整治的六个方面包括:“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饲料原料、畜牧业投入品打假
近日,河南省畜牧局出台《2015年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今年将以六个方面为重点,继续在全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将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率、违法线索及案件查处率、案件信息公开率均达到100%,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今年组织开展的六个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涉及“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饲料原料、畜牧业投入品打假。
“瘦肉精”专项整治方面,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产品,以生猪调出大县、肉牛和肉羊养殖优势县,猪、牛、羊产业集群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屠宰含“瘦肉精”活畜、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同时严厉打击向养殖场(户)销售的兽药中添加“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以及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行为。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方面,以奶牛养殖重点市、县,城乡接合部,奶业产业集群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趁机压级压价扰乱生鲜乳收购市场秩序、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不按规定对不合格生鲜乳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
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方面,以禽蛋产品、禁用兽药、假劣兽药、兽药标签违规产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生产、经营者未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的行为,未按规定建立兽用处方药销售台账、兽用处方未做到妥善保存备查的行为,兽药经营者销售违禁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的行为,兽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的行为,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饲料生产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标签不按规定标注休药期的行为。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面,以生猪为重点产品,以城乡接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和多发地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销售、屠宰病死猪的行为。
饲料原料专项整治方面,以饲料原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行为,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进口登记证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饲料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原料采购评价再评价制度,未建立原料购销台账、未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未对采购饲料原料尽到查证验收义务、未落实饲料原料留样观察制度等行为。
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方面,以兽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的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未批准使用物质以及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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