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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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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5-09-17 10:01
  •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粤农办〔2015〕39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农业局:

为全面了解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更加切合基层实际和“接地气”,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厅主要领导的指示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

1.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情况。市、县(含县级市和市辖区,下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相关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部门及职责分工等;

2.2015年以来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情况。各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2015年以来查办案件数量和类别;

3.各地农业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立案线索的主要来源。如监督检查不合格、举报投诉、媒体报道、上级机关交办、其他机关移送或其他,请列出当地立案线索来源的前5类;

4.农业违法案件的主要类型。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转基因或其他类型(品种)和主要违法行为等;

5.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执法条件装备、部门间配合等,目前最迫切解决的问题。

6.对农业综合执法和监管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电子台账记录系统、实行信用评价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取消被列入“黑名单”的农资生产、经营者行业从业资格、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的覆盖率和频次,以及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等监管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7.下阶段省、市、县如何进一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地和有关企业单位反映的问题、意见及建议

1.当地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履行职责情况。执法办案是否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是否公正公平公开,当地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员在履行职责方面是否存在行政乱作为或行政不作为等现象;

2.近几年来农业违法案件的主要品种,如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畜禽屠宰、农产品等;

3.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意见建议。建立电子台账记录系统、实行信用评价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取消被列入“黑名单”的农资生产、经营者行业从业资格、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的覆盖率和频次,以及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等监管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下阶段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应重点加强的内容。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研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考察、走访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等形式,邀请监管部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户代表等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填写调查表,全面了解市、县农业部门执法人员、相关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安排

(一)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辖区调查工作,协调畜牧兽医等部门和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者、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等支持配合本次调研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协同完成对本辖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按时形成全市调研报告并上报。

(二)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按要求广泛开展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和调查表,组织各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和农业部门执法人员、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人员填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查问卷  (Ⅰ)、(Ⅱ)、(Ⅲ)》(附件1-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情况调查表》(附件4)。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情况调查表》由各地级以上市及辖区内各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填写1份并加盖公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查问卷(Ⅰ)》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填写20份,辖区内各县级农业部门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填写15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查问卷(Ⅱ)》由每个地级以上市组织农资生产经营者填写20份、农资经营者填写60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查问卷(Ⅲ)》由每个地级以上市组织农产品生产者填写100份。

(三)我厅将于9月下旬派出3个调研组(具体地点详见附件5)进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专题调研,在规定的期间内完成调研工作,被调研地农业部门配合调研组完成专题调研报告。调研组具体出发时间和行程由各组和被调研市研究确定,请珠海、佛山、河源、梅州、中山、云浮市报一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各市、各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调查问卷、调查表等,于10月9日前报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下阶段扎实推动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附件:1.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查问卷(Ⅰ)

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查问卷(Ⅱ)

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查问卷(Ⅲ)

4.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情况调查表

5.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分组安排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联系人:蒋启荣,联系电话:020-37288337,传真:37288180;邮箱gdnyyj@163.com)

  粤农办〔2015〕391号附件1-5
 
    (编辑:王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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