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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解决了合作社“用钱难”

  • 点击:
  • 日期:2014-02-10 08:53
  • 来源:湖北农业信息网

从前几年开始,农民合作社成为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关键词”。日前出炉的2014年一号文件,又为农民合作社扫除障碍,破解难题。有专家评价,今年政策让合作社“不差钱”。本报专访省农业厅农合办相关专家,为您盘点政策亮点。

财政资金、资产直接流向合作社

“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有关部门要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推进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今年一号文件中出现的这部分文字,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的相关描述一脉相承。

“合作社财源大开。”省农业厅农合办调研员王于武认为,这是鼓励财政资金流向合作社,无论是项目资金还是所形成的资产,都要向合作社集中。而且,财政资金支持合作社还要“创新”,要通过有限的财政资金投放到合作社,牵引合作社更快发展。财政“输血”或许不多,但这是合作社发展壮大的重要支撑,也是合作社发展“不差钱”的关键一环。

政策性担保让贷款更容易

“合作社贷款太难了!”这是很多合作社理事长一直吐槽的老大难。

闹钱荒是因为融资难在“卡脖子”。王于武介绍,以前金融扶持难以到位,让合作组织遭遇发展瓶颈,苦不堪言。其中很要命的一个原因就是合作社贷款缺乏有效抵押和担保,银行担心风险,不乐意放贷。但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有了融资性担保公司,专门为合作社提供担保,银行的资金将更多地注入合作社,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源头活水”。

合作社能享受建设用地指标

合作社用钱难,用地同样难。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合作社有意建设加工厂、物流仓库、批发市场等,但往往遭遇临着建设用地短缺的问题。

记者获悉,农村土地一般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而建设用地的指标十分有限,想要得到建设用地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僧多粥少,极为困难。专家介绍,一号文件中提出:“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这就为合作社解决用地困难提供了帮助。今后,合作社自建办公楼、建厂房深加工等更有保障了。

鼓励合作社走向产业化经营

统计数据显示,我省近4万家农民合作社里面,相当一部分还停留在统购统销和初加工的范围,销售、流通等环节十分薄弱。

“会种的不如会卖的!”仙桃强农水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邵自迪深有感触。他认为,一号文件提出“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这是国家在大力支持合作社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

专家认为,插上产业化经营的翅膀,合作社才能从初级阶段尽快步入高级阶段。今后,如果想要从市场上赚到更多钱,合作社必须要走产业化之路,让好的农产品走向市场,增加附加值,让合作社实现企业化经营,让社员的荷包更为暖和。“合作社要分享流通领域价值,避免被中间环节盘剥利润,才能让农民真正富起来!”省农业厅农合办主任黄倜慎说。

原标题:中央一号文件让合作社“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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