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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 点击:
  • 日期:2015-05-29 16:22
  • 来源:农业部


公  告

(广东省农业厅公告2015年第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和《2015年港澳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农业部第2257号公告),现就2015年广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可以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可以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广东省内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限于2015年12月31日止)。

2. 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港澳居民的考生符合第1条款的,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

  1.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考试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3〕302号)规定的标准,2015年广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取考试费用为每人244元。考生请在7月21日至7月27日期间到报名时选定的考点,领取《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后到代收银行缴款(周六、日除外),凭代收银行的收款证章,经考点考务人员验证后,系统确认,才算报名成功。

考生请按报名考点的有关要求完成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22日至10月11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1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10月11日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10月11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四)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具体科目为: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300道,总分值为300分。具体科目为: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学及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七、资格授予

在广东省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八、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省农业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5年广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九、其他事项

港澳居民的考生考试缴费标准、缴费方式、资格授予与广东省内的考生一致。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5月29日

排版:林超妍     校对:闫晓菊

 
    (编辑:daisy.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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