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保障生猪生产稳定物价工作方案》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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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09-05 11:53
- 来源:东莞政府网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镇街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对工作落实较好的的地方,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要通报批评。同时,还要一并抓好蔬菜、家禽和水产品等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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