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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乐县兽药产品准入登记制度在全市率先推行

  • 点击:
  • 日期:2013-03-07 08:48
  • 来源:中国畜牧网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南乐县对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实行兽药产品准入登记制度,3月5日,县畜牧局召开了全县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产品准入登记动员大会。凡在南乐县辖区内销售、使用的兽药,都要登记备案,携带《南乐县兽药产品登记备案表》等8个材料到县畜牧局进行认证,经审查合格的给予备案,核发《南乐县兽药产品登记准入证》,方可销售。
兽药产品准入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3月1日-4月30日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新增兽药产品随时申报备案,未登记备案产品须在10日内撤出南乐县市场,否则按假劣产品依法处理。县畜牧局根据登记备案情况编制兽药产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须按照公布备案产品目录进行监督管理、经营和使用。
目前,南乐县有兽药生产企业1家,兽药经营企业54家,兽药产品准入登记工作已有条不紊地开展。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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