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兽药打假重点工作:检查GMP 推进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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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2-03-12 10:05
-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最近广东省农业厅制定印发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工作方案。
广东兽药打假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加快兽药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严字当头,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兽药行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兽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专项行动,打、防、治、扶、建多措并举,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兽药势头,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黑窝点,吊销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资质,曝光违法违规企业,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兽药违法犯罪分子,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检查兽药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结合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狠抓重点监管对象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管。
二是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全面推进兽药GSP工作,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活动。3月1日开始为期一个月,全省统一开展“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活动月”行动,即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店),予以收缴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责令其停止经营,并依法查处无证非法经营者。4月1日至7月1日,对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督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检查验收标准、是否能按照兽药GSP的规定从事兽药经营活动。对不执行兽药GSP规定,经营假劣兽药、超范围经营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整治行动、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发现兽药使用单位使用假劣兽药、原料药、人用药、禁用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抗菌药等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要对兽药使用单位违法使用的药物追踪溯源,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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