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7月1日起兽药无须标称企业确认真伪
- 点击:
- 日期:2016-01-27 15:57
- 来源:齐贝网
近日,记者从农业部印发的《2016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中获悉,今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兽药,被监督抽检时不再由产品标称企业进行确认。
据悉,2016年7月1日前生产的兽药,需由标称企业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并反馈信息;已附二维码的兽药样品,可从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中核对产品信息,信息不一致的再由标称企业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并反馈信息。而自7月1日起生产的兽药,必须全部附带二维码,由抽检单位通过“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直接核对产品信息。未附二维码者,将视为违规,并将受到相应处理。
(编辑:小王)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相关阅读:
- 2020-07-15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征求《兽药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
- 2019-05-06含量不合格,仍是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2019年第一期兽药质
- 2019-03-14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等3种兽药产品批准为新兽药
- 2019-01-09又一大批药品,涨!价!了!
- 2018-10-25普莱柯新获2个新兽药证书
- 2018-09-17生猪主产区非洲猪瘟频发,兽药行情能否迎来拐点?
- 2018-09-11兽药行业或将重新洗牌:电子商务法出台 兽药电商将迎蓝海
- 2018-09-06农业农村部:批准非泼罗尼滴剂等4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
- 2018-09-05农业农村部: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97.2%
- 2018-07-26全新工艺!金宇优邦等单位研制的蓝耳苗获批三类新兽药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 |
|
|
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