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能否在自己的承包地里建养殖场?
- 点击:
- 日期:2016-09-14 14:00
- 来源:互联网
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编辑:小平)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阅读:
- 2022-11-24光伏电站能为养殖场带来长达25年额外发电收益!种养循环新模式
- 2022-11-18官方再次强调,不得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畜禽养殖场户!上半年
- 2022-10-31广东能繁母猪存栏203万头,为正常保有量的107.1%!猪价
- 2022-10-29警惕!“二师兄”身价飙升,养殖场(户)切勿盲目做这些事,当前
- 2022-06-20饲料价格六连涨,中大型养殖场还在坚持,部分散户已经退出
- 2021-10-24烧碱价格2个月飙升1.6倍,养殖场洗消环节如何降本增效
- 2021-07-28李克强: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时,各地可对规模养殖场(户
- 2021-03-31农民日报:生猪供给恢复明显 猪价将回归常态
- 2021-03-03当前一头仔猪值千金!农民日报:当前提高仔猪成活率技术要点
- 2020-06-05广东:启动农业重大项目 促进农业稳产和农民增收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 |
|
|
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