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生猪屠宰厂点将在5年内压缩20% 减少到57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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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08-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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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设置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通过4年时间,河北省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定点屠宰企业布局,在保障合格猪肉供应的前提下,扶优扶强,限小汰劣,分步压缩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实现“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力争到2013年年底使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点从现有的700余家减少到570家,引导定点屠宰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多、小、低”逐步消除,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猪肉是我省城乡居民的传统肉食消费品。生猪屠宰加工是我省重要产业。与源头、流通环节一样,生猪屠宰环节是堵住问题猪肉流向市场的重要关口。按照有关规定,在生猪到了屠宰厂时,各级动物疫病监督所要在屠宰前对生猪的疫病情况和“瘦肉精”进行监测;屠宰后,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对猪肉的品质进行自检,由商务部门进行监督。然而,目前,一些地方的生猪屠宰行业存在数量偏多、规模较小、机械化程度低的现象,产品质量和安全状况参差不齐,新产品开发的动力和能力欠缺,技术进步迟缓,产品竞争力不强。
针对“多、小、低”的状况,省商务厅仲继安副厅长介绍说,近几年来,全省推行了分级管理制度,逐步进行优化,猪定点屠宰厂已由2001年的1700多家,减少到了目前的700多家,这次出台的《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设置规划》又要在4年内逐步压缩至570家左右,并且不再增设新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以促进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科学布局,提升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动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向机械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据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陈东来介绍,全省将配合《规划实施》,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检疫检验,加大防疫力度,强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设区市—县城—乡镇”初步建立,猪肉配送体系日益完善
据省禽畜屠宰管理办公室葛瑞江主任介绍,在规划生猪定点屠宰厂、点时会综合考虑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设计生产能力、配送服务能力、当地人口数量与分布、猪肉消费量、行政区域面积与轮廓、交通运输条件、生猪养殖与屠宰传统等多种因素。生猪定点屠宰厂会尽量靠近生猪集中养殖区域、传统屠宰业发达区域、猪肉消费集中区域或交通沿线,其所处区位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在规划年末,在全省初步建立起“设区市—县城—乡镇”猪肉配送体系。
《规划》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点数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以现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纳入生猪定点屠宰厂规划。
设区市市区,人口在100万以下的,可规划设置1-2个生猪定点屠宰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规划设置定点屠宰厂不超过3个。
县城,原则上可规划设置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现有2个以上(含2个)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规划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不超过2个。
乡村地区现有的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生猪定点企业均可纳入生猪定点屠宰厂规划。
辖区内无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县(市、远离中心城市的区),可规划设置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相邻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规划设置要保持适当距离,设区市政府要加强调控,严禁无序竞争。
对生猪定点屠宰点,以现有四级资质等级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基础规划设置。为方便群众,在规划设置的生猪定点厂服务半径以外的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规划设置生猪定点屠宰点。平原地区的县(市、区),根据人口密度和区域轮廓,原则上每300平方公里可规划设置1个生猪定点屠宰点,但规划设置数量不得超过现存屠宰企业总数。山区、坝上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规划设置生猪定点屠宰点,但要尽量减少数量,并使其科学分布。
“一口锅、一把刀”成为历史,全面实现分级管理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目前我省一些小型定点屠宰企业的设备和生产工艺落后,基本为手工作坊式生产,个别屠宰场点仍处于“一口锅、一把刀”状态,肉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为此,《规划》明确提出,扶优扶强,限小汰劣,分步压缩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全面实现定点屠宰企业分级管理。不断提升大中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生猪屠宰产业的调整优化、提档升级,推动生猪屠宰行业的科学发展。
“今后,对通过认定的屠宰厂、点,商务部门将根据规模、生产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状况,推行分级管理制度,发展空间会更大”仲厅长说,除屠宰点的产品销售限制在所辖乡镇范围内外,凡规划内并经过批准认定的定点屠宰厂的产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流通。
《规划》要求,结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分类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点。2010年12月31日前,关闭设区市市区及县(市、区)城区达不到生猪定点屠宰厂要求和未列入规划的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011年12月31日前,关闭达不到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要求和乡村未列入规划的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因规划调整而取消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积极创新经营管理模式,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市(县)开展“以厂设点、以厂促点”、“集中屠宰、连锁配送”、“兼并重组、规模经营”试点,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更大范围推广,以促进规划的全面落实。
据悉,到规划年末,生猪定点屠宰厂必须达到我省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要求;生猪定点屠宰点必须达到《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 50317-2000)规定的四级资质。 同时,取得我省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达到20家以上,具备产品深加工能力、实行肉品冷链运输配送、无污染、具备区域性品牌影响力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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