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正面回应 为恒丰强涉假事件平反
- 点击:
- 日期:2014-08-11 10:16
- 来源:新牧网
(农业部网站截图)
新牧网讯 日前,农业部发布的第四批假兽药查处通知中,山西恒丰强被列入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随后,恒丰强上海总公司立即在公司微信公众账号上对山西恒丰强的合法性进行了解释和说明,自证“清白”。本网就此事对恒丰强公司和农业部兽医主管部门进行了采访,并做了《被指产假兽药 恒丰强官方微信“喊冤”》的报道。8月8日,在农业部网站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通知中,农业部对此事做出正面回应,事件的调查结果确认了山西恒丰强的合法性,为恒丰强涉假事件平反。
事件回放:被指产假兽药 恒丰强官方微信“喊冤”
7月11日,农业部在其官网上公布了2014年第四批假兽药名单,其中山西恒丰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山西恒丰强)被定性为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其一个批次的产品被定性为非法兽药企业生产的假兽药。7月14日,上海恒丰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恒丰强)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澄清公告,并积极与河北所(省级兽药监察所)及农业部沟通申诉。农业部相关部门对此表示,企业可以提供补充说明,申请对通报结果的变更。
据悉,恒丰强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化、现代化动物医药企业。恒丰强告诉记者,山西恒丰强为上海恒丰强旗下的一个兽药分厂,由农业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30日,GMP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12月9日。本次被指为假兽药的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产品批号为20130704,是在GMP证书有效期内合法生产的产品。恒丰强表示,公司已经向农业部有关部门提交申诉材料,请求证明企业及产品的合法性。记者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查询到,山西恒丰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有效期属实。
记者致电农业部,农业部兽医局药政处工作人员查证后表示,有可能是省所(省级兽药监察所)查询到该单位的GMP证书已经过期,因此判定为非法兽药生产企业。他指出,企业GMP证书到期前应提前向主管单位提交复验申请,由于山西恒丰强的GMP证书已经过期,该单位在GMP证书复验结果出来前,不能再进行生产,但之前合法生产的产品应该不受影响。
他还表示,关于上海恒丰强提到的在GMP证书到期前生产的兽药产品问题,企业可以提供被查批次(批号20130704)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相关情况的补充说明,证明生产日期是在GMP证书到期之前的,才能对其合法性进行判定。
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记者,在正式的行政执法通知书下达之前,企业可以直接与主管部门沟通,说明情况,撤销对企业的调查。如果执法通知书已经下达或者已经发生执法行为,则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撤销执法通知。恒丰强介绍说,按公司部署,山西分厂在GMP证书有效期内已经停产解散,并在江苏海门建立了新的GMP生产车间。
原标题:农业部正面回应 为恒丰强涉假事件平反
- 2021-11-04恒丰强“猪”靶动物复方阿莫西林粉申报成功
- 2018-07-30农村农业部:关注生猪产业转移,杜绝新污染源
- 2018-04-17农业部门定了一个目标:到2020年,全国所有种猪场达到猪伪狂
- 2018-03-13大事件!国务院机构改革,将不再保留农业部!
- 2018-03-09农业部对全国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提出重点要求
- 2018-03-08农业部召开2018年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 2018-02-24如何推动乡村振兴?农业部要求养猪业这么干
- 2018-02-14农业部张桃林副部长一行到清远佳兴高桥基地考察调研
- 2018-02-12农业部兽医局局长:持续抓好生猪屠宰质量监管
- 2018-02-08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兽医领域有关工作的通知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 |
|
|
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