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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两公职人员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被判刑

  • 点击:
  • 日期:2015-09-07 09:08
  • 来源:陕西日报

由礼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我省(陕西)首例滥用职权套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案,近日经礼泉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朱海娃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满峰因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

2014年6月,礼泉县检察院在对部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礼泉县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存在虚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问题,有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嫌疑。

2014年7月4日,礼泉县检察院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一案立案侦查。通过调取屠宰办公室用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涉案账户的银行流水,从银行流水中发现了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的证据;又通过调取屠宰办公室上报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报表,发现了其虚报病害猪处理数据的证据。随后查实礼泉县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主任朱海娃、工作人员张满峰在负责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上报的过程中,为了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在未进行现场监督且明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作假的情况下,仍上报虚假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申领补贴资金。

2009年至2013年,通过虚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共计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94万余元。在拨付补贴资金环节,朱海娃、张满峰没有按照资金下拨文件所列的补贴金额向各屠宰场足额拨付补贴资金,以管理费的名义截留专项资金57万余元用于本单位日常开支。

朱海娃、张满峰在负责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虚报无害化处理数据套取补贴,使国家的专项补贴资金被非法套取挪作他用,没有用于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作者: 吕贵民 李炜 钧策

原标题:有了贪欲心使坏 竟在病猪身上捞钱

    (编辑:王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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