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拟将广佛跨界流域河涌划为禁养区
- 点击:
- 日期:2017-12-01 10:23
- 来源:佛山日报
日前,市农业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佛山市养殖水域滩涂水产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养殖规范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的目标是,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防治水产养殖污染、保障水域滩涂水质环境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优化全市水域滩涂水产养殖业布局,推进水产养殖业生产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优质型方向转变,实现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力保障水域滩涂水生态环境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养殖水域滩涂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和滩涂等各种类型。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其中禁止养殖区(简称“禁养区”)的范围包括六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河心岛(包括沙洲)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港口、航道;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全民所有的江河水域滩涂;西南涌、芦苞涌等广佛跨界流域的河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制养殖区包括在禁养区范围之外的以下区域: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河心岛(包括沙洲)及其周边水域等生态功能区;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安全保护区(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西南涌、芦苞涌等广佛跨界流域的鱼塘。
在限养区和养殖区的规范管理上,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严格水产养殖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水产养殖动态数据库、改善水产养殖环境、推广标准化养殖、规范水产品投入行为、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等13项规定。
市民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市农业局渔业科反馈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电话(传真):83035594/83320937;电子邮箱:lix_fs@126.com。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11日。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谭海琪报道
原标题:广佛跨界流域河涌拟划为禁养区 我市拟出新政规范滩涂养殖,现公开征求意见
- 2022-08-30定了!370家!2022年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现代化
- 2022-08-29罚!环保风险,一众猪企或罚款,或限产
- 2022-08-05重磅!温氏、金新农、德兴、壹号食品等10家广东畜禽企业(单位
- 2022-03-21环保风暴来袭!福建、广西等地数百家猪场遭拆除
- 2021-12-15广东省现代畜禽产业园联盟成立!各地产业园代表齐聚花城
- 2021-10-13严抓畜禽环保!广东化州一养猪场被拆除
- 2021-09-086个月内搬迁!广东新兴重新划定禁养区,所涉总面积210.27
- 2021-09-07环保督查来了!广东、四川、江苏等地狠抓猪场环保!涉事猪场生猪
- 2021-08-05猪场被划入禁养区就得无偿拆除,这合理吗?个别地方出现以环保为
- 2021-07-21河南大暴雨!养猪人应如何应对大灾之后的大疫?仇华吉:患病畜禽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 |
|
|
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