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融资困境与破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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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9-17 10:06
- 来源:银行家
家庭农场融资困境与破解之道 杨蕾 杨伟坤 张博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正在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多个环节都将会产生大量的信贷需求。但是,由于农业的先天劣势,有效抵押资产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家庭农场融资面临诸多困难。融资难、融资成本高、融资风险大是目前家庭农场融资现状的真实写照。但同时,作为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家庭农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支持环境和发展机遇。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特别提出,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央行也出台《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如何加大农村金融的改革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支农的作用,寻求家庭农场融资困境的破解之道,是新时期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课题。
家庭农场融资特征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融资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金融需求规模化。与普通家庭经营的农户相比,家庭农场金融需求的规模化表现在融资额度扩大化以及融资期限多元化等方面。家庭农场一般由于集约化经营,需要流转一定规模的土地,因此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需要较为先进的物质装备,需要承担较多的土地流转费、农机购置费等投入,金融需求的总量由过去的“散而小”逐渐向规模化金融需求转变。据调查,截至2012年年底,全部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规模200.2亩,是全国承包农户平均经营耕地面积7.5亩的近27倍。另外,这种规模化的金融需求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融资期限也有所增长,由周期性生产贷款向中长期延长。
金融服务特色化。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的家庭农场,其经营规模、产业纵深程度、法人地位与传统家庭农户具有较大的差异,因而融资需求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引入资本、发行债券、管理咨询、现金管理等非信贷类银行服务需求明显增多。 农业保险需求强烈化。家庭农场相比于传统农户,投资规模更大,投资周期更长,因此相比于传统农户,在经营中对于农业保险、期货套期保值等抗风险型的金融需求就更强烈,对健全的农村金融风险转移和补偿机制的需求更为迫切。
融资内容丰富化。随着家庭农场的产生和发展,信贷需求从传统的生产环节逐渐向全产业链延伸,逐渐涉及到农产品(000061,股吧)加工、流通、销售等多个环节,对传统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客观上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相适应的全方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带动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家庭农场融资困境及深层根源
家庭农场的融资困境
信贷供给规模、期限、产品均不能满足家庭农场的金融需求。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家庭农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其金融需求向更加多元化、多层次方向发展。而当前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无论是从信贷规模、信贷期限、信贷产品、还是从金融服务方面,均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家庭农场金融需求规模化、金融服务特色化的需求。目前金融机构尚未专门面向家庭农场来制定信贷管理办法,从贷款规模看,主要发放小额农户贷款、联保互保贷款,可贷资金非常有限。从贷款期限来看,小额农贷的贷款期限多数为1年,不能满足家庭农场中长期的融资需求。较高的农村金融供给利率使得家庭农场融资成本较高,客观上制约了家庭农场的融资积极性。从金融服务方式来看,业务品种缺乏,服务方式单一,结算手段落后,在产品设计、服务内容、准入标准、风险控制等方面均不能满足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特色化需求。
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不能为家庭农场融资保驾护航。相比于传统农户,投资规模更大、投资周期更长的家庭农场在经营中更需要农业保险、期货套期保值等抗风险型的金融需求。而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体系尚不健全,农业保险覆盖率低,不能为家庭农场融资保驾护航。第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缺乏。政策性产品种类少,农业保险业务占比低,客观上影响了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第二,商业农业保险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险种较少,部分保险产品设计不合理,化解风险的作用较小。第三,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层次较低。保险赔付手续繁琐、周期长,影响到家庭农场恢复生产的速度和效益。
家庭农场融资困境的深层根源
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和金融的逐利性,农村金融始终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对于家庭农场而言,其所面临的金融困境,一方面来自其自身发展对农村金融产生的新的要求与挑战,另一方面主要来自农村金融长期以来固有的矛盾制约。
农村金融供给滞后。目前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严重缺失,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从供给数量来看,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机构严重不足。从供给质量来看,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低。农村金融人才供给不足,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农村金融创新不足。从供给结构来看,政策性金融缺位,商业金融远离农村,合作金融后劲不足,民间金融因没有取得合法的生存和发展地位,在满足农村融资需求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
农业风险分担机制缺失。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面对自然风险大、操作成本高的家庭农场,金融支持的积极性不大。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比较滞后,农业保险品种较少,承保范围特定,农业受益面较窄,其发展受到一定制约。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政府补贴保费的水平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农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依然缺失。另外,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农业再保险服务极度缺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家庭农场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之一还在于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家庭农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办公用房、设施用房、农业机械、温室大棚等,都不符合金融机构作为抵押物的条件。而他们最重要的财产——承包、流转的土地,宅基地及以上的房产等,由于土地确权工作尚未完成,农户土地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而农机具抵押、猪羊等活物抵押也难以大面积铺开。
家庭农场规范水平不高。目前家庭农场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管理上不够规范,内部规章不够健全,财务信息的透明度较差,规范水平不高,致使金融机构难以判断和评估其信贷风险,客观上制约了服务的有效投向。另外,家庭农场在法律定位上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由于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家庭农场的认定和注册登记标准,使得部分家庭农场尚未取得合法身份,进而不利于银行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例如,在农业部调查统计的87.7万个家庭农场中,已被有关部门认定或注册的仅有3.32万个,不到总体的4%。
家庭农场融资困境破解之道
构建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的基础推动作用,构建多元化、多功能的家庭农场融资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资金流向的杠杆引导作用,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提供担保、制定法规等,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支持,为农场融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大力发挥商业性金融的职能作用。大力发展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各商业银行围绕区域优势和特色农业产业,坚持多元化的金融支持路线,为适度规模农场提供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担保贷款等金融产品。
充分挖掘合作性金融的重要支持作用。由地方政府建立类似于土地银行形式的合作金融组织,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的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合理引导资金互助社、扶贫互助组织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NGO)团体等活跃在部分农村地区的民间金融组织的规范发展。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创新针对家庭农场的金融产品。除了金融机构的自主研发外,可根据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特点,通过引进、嫁接、拓展等渠道实现金融产品的创新。引导涉农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市场农业、订单农业和高附加值农业;制定专门面向家庭农场的信贷管理办法,适当提高家庭农场信用贷款额度和担保贷款额度,允许其根据生产经营周期和还贷来源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应对家庭农场贷款合理定价,在有效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前提下,适度降低家庭农场融资成本。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对产业化程度高的家庭农场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农业订单融资。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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