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建议国务院适时出台生猪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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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10-18 12:36
- 来源:丽水民革网站
据丽水市政协副秘书长、民革丽水市委会副主委胡兵反映:全国猪肉市场从2006年普遍低迷、养殖户亏损经营,到2007年上半年供应量锐减、猪肉价格疯涨,而后国家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养殖户大量补栏,平抑了猪肉价格,再到目前肉价再度滑落,出现了“肉贱伤农、肉贵伤民”的现象。近期随着各地减少母猪和商品猪饲养,市场有可能形成反转,猪肉价格很有可能在明年中旬开始报复性上涨。为了尽可能保持全国猪肉市场的平稳,既能让养殖户充分得利,又让市民消费没有太大压力。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健全平抑猪肉价格波动机制。
一、尽快建立生猪期货交易市场。建议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尽快考虑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生猪期货(意思是指:现在与其以后的生猪价格和以预期的价格,收购还没有成熟的生猪)交易市场,以公开、公平、高效竞争形式,通过集中竞价生猪期货价格,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出生猪未来价格的变动趋势。同时,养猪户、猪肉加工企业、贸易商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提前锁定其销售或采购价格,能有效应对市场化条件下的猪肉价格波动,规避猪肉价格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保证猪肉市场的稳定。
二、尽快推广生猪保险。生猪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已开展一年多,建议国务院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尽快推广生猪保险,要对100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户投保给予每头20元补贴(以100公斤/头出栏生猪重量补贴为0.2元/公斤计算,现政策补贴每头母猪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48元),减轻生猪养殖户的负担,解决生猪养殖户的后顾之忧。
三、适时出台生猪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为保护养殖户利益、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建议国务院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适时出台生猪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建议以当地五年期同比猪肉零售平均价格为参考依据)。当市场猪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保护收购价时,政府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猪肉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保护价收购养殖户的猪肉。国家对猪肉收购企业给予财政补贴(补贴依据同以当地五年期同比猪肉零售平均价格为参考依据)。
四、加大对产业化生猪养殖鼓励的力度。鉴借一些农业先进国家生猪产业化养殖的经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产业化生猪养殖鼓励的力度,促进更多地规模生猪养殖,更易于按照预测的市场需求量来调控养殖,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场供求平衡,保持肉价相对稳定。
五、对收储的国产冻猪肉进行等级鉴定。6月13日,国家有关部门根据《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有关规定,对国产冻猪肉开展收储,预计今年春节国家收储的冻猪肉将推向市场,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收储的国产冻猪肉开展等级鉴定,根据国产冻猪肉收储质量的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市场销售价格,尽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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