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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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11-05 12:51
- 来源:中国畜牧网
能繁母猪保险是国家为稳定生猪生产,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能繁母猪保险对保护养殖户的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项惠农政策已实施四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更好地、科学合理地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有效降低生猪风险,推动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现以猇亭区在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例,特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猇亭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2007年10月我区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以来,区农业中心、人保财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区财政局相互协调,积极配合,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使养殖企业(场、户)充分认识到开展能繁母猪保险的重要性,切身体会到国家对养猪产业的关怀和重视。几年来大部分养殖企业(场、户)都能够积极参加能繁母猪保险。
能繁母猪保险具体操作方法是:能繁母猪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费60元/年,由各级财政分担80%,即48元/头,农户承担保费20%,即12元/头;补贴资金管理方式实行“按实补贴,一年一结”。区农业中心负责管辖区域内规模养殖企业(场)和散养农户能繁母猪的鉴定、强制免疫和检疫,统一佩戴耳标,建立对应档案,保险公司以农业中心提供的能繁母猪信息为投保依据,收取保费,出具专业的能繁母猪保险单,负责理赔等工作。
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开展四年来,共承保能繁母猪19054头次,理赔金额125.46万元。其中规模养殖企业(场)参保14175头次,参保率100%,农户参保4879头次,有901头未参保,参保率84%,养殖企业(场)参保率达100%,大部分农户赔款为全额,部分农户保险公司给除去部分残质后,赔款为960元/头,还有个别农户只得到理赔金额的一半。
从四年的参保率、理赔率来看,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开展,有力增强了养殖户抵御养殖风险的能力,促进了全区生猪养殖业的发展。
二、现行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能繁母猪保险快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规模养殖场参保率高但散养户参保积极性低未能达到应保尽保,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能繁母猪保险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
1、宣传力度不够。我区规模养殖场较少,能繁母猪以粗放的分散养殖方式为主,这就决定了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对象是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广。一是部分村(居委会)领导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将母猪保险这个惠民政策宣传到位,部分农户错过了续保时间,导致保险深度不够。二是部分养殖户对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理解不透,一知半解,保险公司对能繁母猪保险的政策和条款没有宣传到位,导致参保率不够。
2、养殖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民对农业保险普遍缺乏认识和了解。风险意识较低,加上侥幸心理的作用,即便国家已承担了80%的保险金额,养殖户仍不愿参保,这也是参保率下降的一个原因。
3、保险责任范围过窄,不能完全满足养殖户的实际需求。由于近几年猪的疫病越来越复杂,有的疾病和意外死亡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2009年我区养殖农户的1头能繁母猪不慎落入沼气池的出料口溺水死亡,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取证后拒绝赔偿。从养殖户的保障需求而言,并没有解决某些在实际饲养环节中遇到的大问题,从而导致养殖户投保的积极性不高。
4、承保时间有待调整。现在的承保时间一般都是防疫结束后才开始,增加了防疫员的工作量,而从事这项工作的报酬也很低,防疫员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是在死亡前才戴标,漏洞大。
5、能繁母猪投保的年龄有待改进。现行的参保月龄在8-48月龄,养殖户在投保的时候并没有填报真实月龄,实质上保险公司并不能确定能繁母猪具体月龄,此款项如同虚设。
6、理赔的时间长以及程序繁琐。保险公司在接到养殖户的报案后,在冬季三天、夏季两天后才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取证,死亡的母猪存放时间长,参保养殖户有抵触情绪,同时也不利于病死畜的无害化处理,造成疫病传播蔓延的机会。养殖户在保险公司确认后,还要先后到畜牧部门和保险公司几趟才能拿到理赔金额。繁琐的程序打击了参保养殖户的续保积极性。
7、保险公司认定能繁母猪的死亡原因有待改进。认定能繁母猪死亡虽有兽医的诊断证明,加盖畜牧部门公章后证明生效,但畜牧兽医人员没有到现场进行诊断、剖检,具体死亡原因保险公司无从知晓。
8、赔付率高,亏损较大。保险公司在2010年赔款达48.05万元理赔以散养农户占多数而保险公司相应对于农业保险业务处于逐步萎缩状态 本身出险频度较高且一旦出险,则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查勘、定损、取证等工作,给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难度影响了保险公司对散养农户能繁母猪续保工作的积极性。
9、2011年能繁母猪实行了专标管理,信息录入工作量大,养殖场适合能繁母猪专标管理 但散养农户的专标佩戴工作难度加大由于续保时间错过了集中防疫时间畜牧部门要组织专人为能繁母猪佩戴专标,给畜牧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压力和难度。
三、对策及建议
在2006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高死亡率疫病的阴影作用下,能繁母猪保险推行较好,但从长远看,如何提高规模养殖户的保险意识,依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参保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位养殖户都能了解能繁母猪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提高养殖户的参保积极性。
2、增加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和提高理赔标准。能繁母猪的承保范围要扩大,将一般疾病、意外事故纳入保障责任范围,进一步降低养殖户的养殖风险,使能繁母猪保险更切合实际,更能满足养殖户需求。同时应将国家规定的保险额1000元/头全部赔偿给养殖户,以调动养殖户的参保积极性,其残值要做无害化处理,有利于防控动物疫情。
3、扩大能繁母猪的承保月龄。现在养殖户的母猪一般都要饲养到6岁左右,为把这个惠民工程做好,建议将能繁母猪的投保月龄放宽,凡是能够进行配种,有繁殖能力的母猪都应纳入保险范围。
4、合理安排承保时间。能繁母猪保险的时间应与动物防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减少防疫人员的工作量,降低成本,又确保了能繁母猪防疫密度100%,耳标佩戴率100%。
5、加强联合及培训。保险公司和防疫人员要认真学习双方合作的内容、流程以及操作规范,对相关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加强对保险公司和畜牧兽医人员的饲养知识、防疫知识、能繁母猪保险相关事务、专用耳标佩戴和档案登记单填写的操作规范培训。
6、能繁母猪保险纳入强制保险。该保险纳入强制保险后将有利于提高养殖户、相关职能部门的保险意识,提高对能繁母猪保险的贯彻落实力度,使能繁母猪保险参保率达100%,降低保险公司的监督成本和经营风险,同时也减少了生猪疫情发生蔓延的机会,确保人畜的安全。
7、充实保险工作力量,简化理赔程序。加强和充实保险工作力量,强化对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内控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查勘、定损和理赔流程,简化理赔程序和手续,明确理赔时限,杜绝少赔、不赔和拖延赔付等行为,为参保养殖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8、建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保险公司风险责任共担协作激励机制。现行能繁母猪保险体系,损失承担方主要为保险公司,一旦养殖户发生损失,保险公司忙,畜牧部门也跟着忙。建立保险公司、畜牧部门协作激励机制,实现保险公司与畜牧部门的协作激励,即对与保险公司共同加强风险管控的畜牧部门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及奖励,充分调动畜牧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养殖保险的发展。
9、改进承保、理赔工作环节。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应加强与畜牧部门的合作,对参保母猪进行严格把关,核准投保数量和体貌特征,同时坚持不防疫不承保原则。为把好这一关口,保险公司要与畜牧部门密切配合,借助畜牧部门的工作开展条件,进一步细化此工作,应与畜牧部门一道深入现场进行查勘,判断死亡原因,出具因病死亡鉴定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畜主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规范承保理赔工作,以利于能繁母猪保险更好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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