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20亿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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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07-11 09:27
- 来源:农业部
7月10日,农业部公布了对人大代表高春艳关于加快建立农地增施有机物料补贴政策体系建议的答复(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181号建议的答复)。答复如下:
一、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为进一步缓解畜禽粪污污染,探索促进有机肥应用,2014—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6亿元,示范推广“废物处理+清洁能源+有机肥料”的三位一体技术模式,有效减少了养殖场污水排放,促进了项目区周边环境改善,推动了循环农业发展。2016年,中央财政积极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支持以社会化服务形式推进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等市场化治理模式。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以全国600个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为重点,通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粪污集中处理服务设施建设,补贴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带动全面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推动形成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的发展模式,构建规范化处理、市场化运营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新格局。
二、关于秸秆综合利用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0亿元,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在北京、河北、辽宁等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启动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试点,项目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杜绝露天焚烧,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质量明显提高。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秸秆还田技术标准和规范,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粉碎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以秸秆为原料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资源节约、生产清洁、循环利用。
三、关于对农民施用有机肥给予补贴
合理施用有机肥,可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解决土壤肥力下降等问题。农业部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中央财政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一是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2008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截至2016年,累计投入55亿元,支持农民采用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综合配套技术,提高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二是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2015年,农业部印发了《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的有效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引导农民施用根瘤菌剂,促进花生、大豆和苜蓿等豆科作物固氮肥田。三是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2015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资金,在东北四省区的17个县(市)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重点支持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地力培肥等技术,推进用地与养地结合、种植与养殖结合、工程与农艺结合,保护和提升黑土耕地质量。
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有机肥生产应用。一是强化技术推广。结合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工作的开展,加强技术集成和试验示范,支持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推广。二是强化政策支持。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的补助政策。三是强化科技支撑。组织专家开展我国有机肥和秸秆资源状况研究,提出主要作物、主要产区有机肥高效安全施用的方法和标准。
感谢您对有机肥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7年7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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