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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从2015年6月起猪肉等肉制品需标注肉类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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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4-09-02 17:0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1日报道,迄今为止,韩国仅有使用牛肉、猪肉和鸡肉等肉类制成的烧烤食品和汤类食品需要标注肉类原产地。而从明年6月开始,使用牛肉、猪肉和鸡肉等肉类制成的所有食品均需标注肉类原产地。
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对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农水产品原产地标注法施行令》修正案提出了立法预告。根据这一修正案,从明年6月开始,凡是使用牛 肉、猪肉、鸡肉、鸭肉和羊肉等肉类制成的所有食品均需标注肉类原产地。此外,大米和白菜泡菜以及豆腐、鱿鱼、螃蟹和黄花鱼等也在原产地标注范围内。
根据规定,迄今只有牛肉和猪肉等16个项目需标注原产地,在修正案施行后,需标注原产地的项目将增至22个。
    (编辑:曦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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