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网首页 行情 - 财经 - 猪价 - 人才 - 招聘 - 求职 - 社区 - 协会 - 电子杂志 - 技术 - 猪病 - 商城 - 视频 - 访谈 - 人物 - 专题 - 图库 - 博览会 - 兽药GSP - 公告

四川广安:因猪场拖欠饲料款催款无果 实施首例生猪财产保全

  • 点击:
  • 日期:2017-11-30 13:42
  • 来源:四川新闻网

都听说过对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进行财产保全,但对饲养的猪等家畜申请财产保全的纠纷却是比较少见。近日,广安一饲料商因猪场拖欠饲料款催款无果,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其生猪进行财产保全。

生猪属于鲜活产品,能否进行财产保全?这在广安区法院尚属首例。收到保全申请后,法官仔细审查作出了保全生猪的裁定。考虑到本案保全物品的特殊性,执行干警主动邀请了武胜法院执行干警协助执行,一起赶往猪场。

猪场老板邓某听闻申请人张某将自己告上法院并将对其生猪进行保全,很是气愤。执行干警耐心地向邓某讲解法律常识以及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交流中,干警了解到养猪场的部分生猪正处于出栏的关键时期且已和屠宰场达成了协议,遂采取了特殊的保全措施:查封的生猪继续由邓某饲养,如要屠宰或贩卖,必须征得申请人同意,并将销售款提存到法院。

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邓某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不仅签收了法律文书,还带领法官进行消毒,主动到场内对生猪进行清点。随后执行干警对猪场的600余头生猪进行了逐项清点,并登记在案,存栏生猪的保全工作顺利完成。

链接: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这项制度在保证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缓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编辑:瓶子)
    四川广安:因猪场拖欠饲料款催款无果 实施首例生猪财产保全-分享到手机扫一扫分享到手机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图片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