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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大户”被曝买不起猪饲料,出现猪吃猪惨剧!代养户被迫考虑偷卖

  • 点击:
  • 日期:2022-07-25 08:51
  • 来源:养猪信息网

据财联社消息,最近一个月,广西南宁、四川江油、江西赣州、湖南湘潭等多地的正邦科技代养户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断料问题,并且还面临结款难、退押金难等多重问题。

正邦科技资金链持续紧绷,正在波及代养户手上的生猪。据财联社记者测算,如果正邦科技“公司+农户”业务依然正常运转,以2021年数量相当的生猪出栏量估算,下半年该部分业务将给公司贡献收入超80亿元,利润逾10亿元。

代养户面临“断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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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抖音用户“雪中泪”发布视频称,断料8天后,正邦科技代养户代养的猪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出现猪吃猪。

对于猪吃猪,正邦科技某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袁复昌分析称:“猪吃猪明显是缺饲料,公司资金紧张,没法提供饲料,没办法,饲料缺久一点,就会出现猪吃猪的情况。”

而资金紧张导致断料并非个例。在财联社记者调查过程中,广西南宁、江西赣州、四川江油、湖南湘潭等地的正邦科技代养户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断料问题。

原正邦科技四川地区销售经理杨定表示,“我原来负责饲料这一块,公司没有资金,没钱买原材料,代养户断料很正常的。我的工资才发到4月份,养殖户的饲料哪能稳定供应?”

(代养户的养猪场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正邦科技供料中断后,由于权责划分,代养户即使看着猪挨饿至饿死,也不愿垫款购买饲料。

某代养户向财联社记者提供的双方协议显示,正邦科技以记账的方式提供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代养户提供养殖场地、设施与劳动力,正邦科技向农户支出的代养费标准为1.5元/头/天,所有物料及肉猪均属正邦科技财产。

按照合同约定,代养户购买饲料,喂养的是正邦科技的猪,饲料款相当于暂借予正邦科技。在正邦科技资金紧张无法保证供料后,代养户普遍不愿垫款购买饲料。

山西吕梁代养户王伟就曾替正邦科技垫资,他对此十分愤怒,“我垫款之后,正邦把猪拉走一批,然后一句话都没,不仅不给结算,也不说垫款的事。后来我就和正邦闹翻了,最后一批猪我养了半个月,公司也不送饲料,也没药,猪死在猪圈里都没人管。”

内心虽有挣扎,但在资金压力下,代养户不得不直面现实。江西赣州代养户张豪对记者表示,“我代养的2000头猪让正邦卖了之后,让我向公司打申请给我结款,但就给我结60块一头,水电费都不够,我养了6个半月,一头应该是300块代养费的。”

对于结款难,正邦某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袁复昌表示正常,他告诉记者:“我的工资都还在拖欠,农户合作的钱更难给,比如说400万的就先给100万,后续的看情况了,毕竟我不是不给,只是一下没那么多钱,农户也没办法。”

生猪面临“偷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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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对正邦科技资金链的担忧,代养户正陆续退出代养合作,但退出的过程并不容易,结款和退押金成为难题。

陕西临汾代养户卢娟对能否讨回押金较为担心,正准备起诉。她告诉财联社记者:“养殖结束以后,代养结算款没给全不说,6万元押金一分没退,去年12月结算退的户,现在6月了,连个人都联系不上,想打官司都找不到人,当地的服务部都搬没影了,人去楼空。”

山西吕梁代养户刘文面临的情况与卢娟类似,他表示:“我和正邦合作代养了600头,该出栏的时候,正邦来人把猪拉去卖了,结果猪卖了代养费结了,6万的押金要不回来了。现在当地的服务部撤走了,本地的代养户根本联系不上原来接触的正邦任何一个人,打总部电话说不归他们管,建议我们走司法程序。我觉得我们这一批代养户的钱是要不回来了。”

面对结款与退押金困难,不少手上还有猪的代养户冒险“无奈”选择“偷卖”公司猪。

曾替正邦垫资的山西吕梁养殖户王伟在维权群里劝其他代养户:“现在有猪的能卖就自己卖吧,但是卖猪之前必须通知公司,必须保留录音作为证据,通知了就最多是经济纠纷,到时候把自己该得的得了,多余的打完官司再还给他。不然怎么可能拖得过正邦,毕竟一家人还得生活过日子呢。”

“偷卖”看似是优选方案,其实需要面对一定法律风险。正邦某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袁复昌对代养户不敢“偷卖”十分有信心,他告诉财联社记者:“就算断料、猪饿死、猪吃猪,农户也不敢自己偷偷卖了,不把猪给公司。有合同的,就算公司少给你钱、没给你钱,但没说不给,你要是私自把公司的猪卖了,这就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一下就从民事变刑事,是要抓人的,吃亏的还是农户。钱给不到位,农户最多闹事堵路堵门,也就是个民事纠纷。”

正邦科技与代养户签订的合同约定,正邦科技提供猪苗、饲料等物料,并负责猪只销售,其中物料及肉猪均属正邦科技财产,代养户未经正邦科技书面同意,不得自行处置。合同对代养户私自卖猪做出了单独约定,约定每私自变卖一头猪,赔偿8000元。

对于“偷卖”行为是否违法,河北卓联律师事务所续剑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若代养户认为公司减供、停供饲料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通知公司,督催其在合理期限履行合同。若对方仍未履行,代养户可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送达即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代养户根据损失情况有权请求赔偿。此时对方公司款项未结算或赔偿,养殖户有权留置所饲养生猪。在通知公司支付赔偿未果时,养殖户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变卖存栏生猪,所得价款用于抵偿损失,如有剩余的款项应当返还给相关公司。”

 

    (编辑:杨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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