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无法查处”的假兽药窝点 缘何牛气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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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0-01-28 01:40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一个有着华丽外衣和炫目光环的公司,宣称要打造“业界航母”的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其实只是一个注册资金仅100万元、生产厂房厂址仅存在了3个月的兽药公司。
也就是这个拉大旗做虎皮的兽药公司,因销售假药而导致一家养殖户损失上百万。
而作为属地主管部门的多级畜牧局,对此却“无法进行查处”。至今,该公司还“一切证照齐全”地生产、销售动物药,包括涉嫌产销假兽药。
这个被畜牧局官员定性为“造假窝点”的害人公司缘何敢如此妄为?是制度真空还是监管缺失使然?
养殖户:假兽药让我损失上百万
“这些药竟让我们的养鸡场损失100多万元。”2009年12月21日,河南省西平县二郎庙乡焦店村的海天养殖合作社(西平县大会养殖场)总经理焦大会指着成箱的兽药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焦大会告诉本报记者,为了发展地方养殖业,她和其他几位老乡合资成立了海天养殖合作社,专业养殖优良种鸡。2009年6月的一天,在海天公司任技术员的翟海亮向她推荐“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兽药,在付给正大动物药业公司几千元货款之后,7月6日、13日,海天公司收到了正大公司通过河南长通物流公司发来的“畅轻松”、“祛球1号”、“肠炎宁”、“肠毒快克”等兽用药。
“本以为有了这些兽药我们的10000多只成鸡和仔鸡从此会安然无恙了,没想到,服用这些兽药后不多时,就出现成鸡和仔鸡大量死亡。几天下来,成鸡死亡9000多只,仔鸡死亡6000多只。直接损失70多万元,加上间接损失(当时正是产蛋高峰期)海天公司共损失100多万元。”焦大会说。
翟海亮是海天公司的技术员,同时也是正大公司的业务员。他告诉记者,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发送给大会养殖场的兽药是正大公司的石宝华找到他联系,他才让大会养殖场购买正大公司兽药的。
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之一的张宏亮在回答本报记者的问题时则表示:“这件事河南省畜牧局也已介入,通过协商问题解决了,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制药者:缘何牛气十足
既然“问题解决了”。那么,问题到底是如何解决的呢?
“他们(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见损失很大,先是找来律师,后是请派出所的公安来吓唬我们。最后说是让我们在宾馆开房间说事,我们花钱请他们吃、请他们住,等了5天,连他们人也见不到了。没办法,我们只好去西平县畜牧局找相关领导帮忙说事,并要求畜牧局药检所对正大公司发来的兽药进行鉴定。后来,正大公司来人溜之大吉,一去不复返。更让我们生气和不解的是,西平县畜牧局还给我们下达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说我们擅用假药,对我们处以5万元的罚款。”焦大会的同事王经理说:“无奈之下,我们去县公安局经侦队报案,不知为何,经侦队不受理,不抓人,又将事件推给了畜牧局。”
采访中,焦大会向记者出示的对正大公司兽药鉴定的药检报告显示,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噻砆钠可溶性粉”(商品名:畅轻松)无批准文号,认定为假兽药。
“这份药检报告直到21号才做出给我们,我们问为何拖这么久,药检所的领导说是因为县畜牧局局长一直不给加盖公章。”焦大会说。
“当时没有想到走法律程序吗?”记者问。“也想到了,可是正大公司来的技术员的一句话又让我们犹豫了。他说,你们别想打官司,公司的老总在省畜牧局里都有关系,公司有省畜牧局领导的股份,你想打能打赢吗?”焦大会说:“后来,西平县畜牧局的领导也劝我别打官司,答应从中协调。可是这一拖就是5个多月,直到前不久,西平县药检所才送来他们协调来的15万元,说这是最终的赔偿了。”
对于河南省畜牧局的领导是否在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有股份,省畜牧局医政药政管理处的周处长则表示:“那是胡说,完全不可能的。”
西平县畜牧局:行政不作为甘做中间人
调查中,焦大会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与西平县大会养殖场签订的《协议书》。
该《协议书》显示,甲方(即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本着解决问题的精神,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即西平县大会养殖场)人民币15万元整;同时,乙方将广州本田轿车完整归还甲方(此前,为求赔偿,西平县大会养殖场扣下的甲方轿车),安全解决此次纠纷。甲方代表徐运平签字;乙方代表焦大会签字。
值得一提的是,《协议书》除将假药事件定性为“纠纷”以外,在《协议书》上签字的还多了一个“中间人”,即西平县畜牧局药检所所长李文举。
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李文举。
电话中,李文举向本报记者认可了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假兽药给焦大会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通过他们协调,厂家赔偿15万元时他在现场,并在协议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他也谈到15万元远远不够对焦大会公司损失的赔偿,但那是经事件双方协商同意的,事情也就这样过去了。当记者询问该事件是简单的经济纠纷还是严重的经济犯罪、作为兽药监管人员(李承认自己是国家公务员)不积极报案而是参与案件协调是否违法时,李回答: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西平县畜牧局主抓药检的朱副局长的电话,当记者刚说明采访意图时,对方就回答:“打错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省市两级畜牧局:“无法查处的假窝点”
2010年1月4日下午,在河南省畜牧局医政药政管理处。前来接受采访的郑州市畜牧局负责人出示给本报记者的材料显示: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厂房于2008年12月6日被政府拆除,现在尚未选址建厂,期间公司未组织生产,认定假兽药不是该公司生产的,“因此我局执法人员无法进行查处。”
同时,郑州市畜牧局医政药政处的孙处长也强调,由于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现在没有厂房,公司又不承认在生产,因此无法查处。
不过他也谈到,只要他们的产品不是在正常的厂房里生产、发售,该企业就一定能认定为“造假窝点”。他说:“如果你们(指记者)知道他们的厂房在哪里、办公在哪里、人在哪里请告诉我们,我们一定严肃查处。”
那么,真的就找不到售假公司的人了吗?
记者要求省、市两级畜牧局负责人给该公司负责人打电话。此时,孙处长犹豫不决。
省局医政药政管理处的蔡处长只好拿起电话。当他接通了“正大公司”负责人张宏亮的电话提出让他前来与记者见面时,对方支吾了几声他就挂断了电话。
于是记者询问孙处长:“正大公司负责人是否会接你的电话?”孙处长则不假思索地回答:“他们肯定会接我电话的,但就是找不到人。”
在省畜牧局蔡处长的办公室,记者多次提出要看“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的相关证件及药品批准文号,得到的答复均是“找不到办公地点、生产厂址厂房,找不到人。”
1月5日上午,本报记者再次联系郑州市畜牧局的孙处长,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是通过农业部GMP认证的,此前还要报到省局审核、上报,如果我们干涉多了,就会影响上下级关系。再说,企业也的确停止生产了。”
但1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区分局。在调出的造假企业相关材料上“企业状态”一栏中显示:“在业”,即从未停止过正常经营。
兽药厂:华丽包装下的真面目
据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资料: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由李自献、张宏亮两人合伙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企业状态”为“在业”,即从未停业、或申请变动经营性质与经营地点。同时,在该公司的网站上显示,该“公司”正在全国多个省、市招聘总代理。
那么,就这样的一家注册资金仅100万元的公司是如何包装自己的呢?
该公司在网站上称:“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是由意大利宝利亚集团投资公司与正大投资公司在大陆投资的一家合资大型高科技股份制企业集团。”
然而互联网搜索显示,“意大利宝利亚集团投资公司”并不存在;同时,本报记者电话联系位于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的正大投资公司,对方答复说:“没有与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有过什么合资。”
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称,公司技术上依托的科学及科研机构有:泰国艾斯普森(易三仓)大学、德国汉诺威大学动物医学院、美国康乃尔大学兽医学院、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兽医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农大、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新兽药研究中心、南京农大、华南农大、河南农大等。
而互联网搜索显示,根本没有“德国汉诺威大学动物医学院”、“中国新兽药研究中心”这些机构。与此同时,中科院、南京农大等院校给本报的电话答复是,不知道有“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
查处难:制度真空还是监管缺失?
如果说善于包装是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的一个欺骗手段的话,那么,他们“齐全的证件”又是如何申报成功、通过审查、最终被批准的呢?
中国GMP兽药网显示,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验收范围:粉剂/散剂/预混剂、非氯消息剂?液体;证书编号:?2008兽药GMP证字102号;验收状态:新建;发文或公告日期:2008-04-11;有效期:5年。
显然,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通过GMP的认证时间为2008年4月11日。而该公司的注册时间为2008年9月17日,也就是说“公司”先通过了GMP认证,5个月后这个被通过了认证的“公司”才“诞生”。
从郑州市畜牧局提供的材料看,2008年12月6日,“该公司的厂房又被政府拆迁”,也就是说,该公司成立3个月后,就不存在厂房厂址了。而这一切,并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其兽药产品仍在源源不断地销售到各地。
与获得GMP证书一样容易的,还有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的生产许可证。互联网“全国兽药生产许可证汇总”中显示,河南正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的许可证为:(2008)兽药生产证字16153号。也就是说,这个生产许可证也是在2008年获得的。
那么,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程序呢?
根据郑州市畜牧局的孙处长建议,记者上网查询获知,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设立兽药生产企业审批程序是:1.由企业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向省畜牧兽医局申报。2.省畜牧兽医局审核合格后,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农业部兽医局。3.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兽药生产GMP证书……
如此,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应该由河南省畜牧局先审核,审核合格后“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农业部兽医局”……那么,作为当时审核这个公司的河南省畜牧局是怎样把关的?对这个公司的当时、现在的状况该局是否清楚了解?
“对这家公司(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没什么印象,所以关于他的情况就不清楚,去找隔壁的蔡处长,他了解情况。”河南省畜牧局医政药政管理处的周处长对本报记者说。当记者问及2008年农业部的人来河南正大动物药业进行GMP验收时,省局的哪些领导参与了?周处长强调说省局只是作为观察员,主导权在农业部,其他的不清楚。
蔡处长则对本报记者说,记忆中有这么一个案子(西平县焦大会养殖场事件)。不过关于河南正大动物药业的其他情况,郑州市畜牧局最清楚。而郑州市畜牧局的孙处长则向记者表示他们找不到造假、售假的正大动物药业公司。
由此看来,河南正大动物药业公司能在政府职能部门层层“监管”中处变不惊、游刃有余甚至逍遥法外,应该不难解释了。
“其实,在郑州市,类似于河南正大动物药业这样的公司何止一家两家,尤其是河南省畜牧局所在地周边的东风路、经三路附近,存在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兽药、饲料造假公司。他们大都挂靠某驰名公司或打着驰名公司的旗号,仅凭几台粉碎机、搅拌机和简单的原料就可以生产出任意一种兽药或饲料,然后大量招募附近牧专的学生充当他们的销售业务员,将假兽药或假饲料销售到全国各地养殖场、兽医站。开始,他们也会被畜牧主管部门打击、查处,但其后不久,在经过一段猫逮耗子的游戏之后,在金钱和利益的调和下,就形成猫鼠共享盛宴的格局了。”一位曾经从事过假兽药、假饲料生产和销售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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