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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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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7-10-29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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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获悉,开展农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已查处违法经营产品3000余公斤,补检生猪产品15头,吊销2户不法商贩营业执照。目前,全市156家定点屠宰企业均已建立起生猪进厂检验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据了解,经过由卫生、工商、公安、畜牧等部门联合组建的执法队伍的摸底清查及拉网检查,我市猪肉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156家定点屠宰企业均已挂起县(市、区)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定点屠宰厂证照、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启用了不同档次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实行了生猪屠宰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制度。市财贸办工作人员表示,我市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基本上可达到95%以上,出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率可达98%以上,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70%以上实现了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召回。

此外,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已出炉。我市将对146个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整体布局,2008年底全市生猪屠宰厂压缩在150个以内,2009年底调整在140个以内,2010年则为120个。根据规划要求,县城以上屠宰厂必须实行机械化,乡镇要达到半机械化的标准,手工作坊屠宰厂将被彻底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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