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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严防亚美尼亚非洲猪瘟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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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7-09-07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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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亚美尼亚境内连续发生6起非洲猪瘟疫情。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日前联合发出紧急公告,防止猪瘟疫情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

公告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亚美尼亚进口(包括邮寄、旅客携带)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对途经我国或者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有发现来自亚美尼亚的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截获的走私入境的亚美尼亚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据了解,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ASFV)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传染性疾病,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进行预防,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我国规定的动物一类疾病,是威胁养猪生产安全的头号传染病。其特征是:病程短,病死率高,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均类似于急性猪瘟,表现高热、皮肤充血、流产、水肿及脏器出血,病死率可高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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