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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今年首现“官告民” 农民因违反养猪协议被告

  • 点击:
  • 日期:2014-09-24 10:58
  • 来源:长沙晚报
前日,长沙县法院福临法庭法官和福临镇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古华山村,拆除一处上千平方米的大型猪圈,村民周氏兄弟等7户养殖户因违反和镇政府签订的生猪限养协议而被告上法庭。这是今年长沙县第一起“官告民”案件。
前日9时,执法人员开始拆除砖房内的数十个由水泥围栏组成的猪圈。在此之前,其他同样违反限养协议的农户已经自行拆除了超标猪圈。福临镇党委副书记李志明告诉记者,长沙县为保护浏阳河、捞刀河流域生态环境而实行的牲畜限养禁养政策出台后,福临部分村庄被划分为了一级限养区,规定每户生猪存栏量不超过20头,栏舍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为了鼓励原养猪户转产,长沙县对放弃养殖的养猪户进行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财政补贴,并签订协议监督。“大部分养殖户都积极支持政府的环保措施,但是也有少数养猪户拿到政府补贴后,经受不住猪肉价格上涨等利益的诱惑,偷偷重新加盖砌起了新猪舍。”李志明告诉记者,违约户中少的超标养殖几十头,多的甚至达到了千头以上的数量。
既然是一种契约就得依法办事,李志明告诉记者,镇政府一纸诉状将7户违约的养殖户告上了法庭。福临镇以司法途径解决养猪问题的先例也震动了其他正受到类型问题困扰的乡镇,“在法庭上,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一旦裁判生效,可以由法院对败诉方进行强制执行,这是和以前行政强拆的最大区别。”长沙县法院福临法庭庭长游宇说。一些乡镇正在采取或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限养禁养生猪的问题。
作者:胡益虎 刘曦阳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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