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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偷30万元猪肉 七人最高被判8年半

  • 点击:
  • 日期:2011-02-27 15:31
  • 来源:华商晨报

脸色白、情绪差,走路时腿甚至有些哆嗦,门卫徐某身上这些反常细节,都被走访的民警看在眼里。

警方顺藤摸瓜,查出7名犯罪嫌疑人前后共偷出自家单位冷库内将近20吨的猪肉

近日,记者从开原市人民法院了解了相关案情,共有7人参与了盗窃,其中5人是失窃单位的员工。

在民警一次走访企业的过程中,开原市某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的门卫徐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徐某见到走访民警时脸色、情绪不正常,走路时腿甚至有些哆嗦。

在民警仔细的询问下,做贼心虚的门卫徐某很快交代了自己伙同他人偷窃单位冷库内猪肉的犯罪事实。

经调查发现,共有7人参与了盗窃,其中5人是企业的员工。直到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公司才发现自家的猪肉失窃。

开原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开原市人魏某在开原市某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任科长期间,找到该公司仓库保管员邹某,欲利用邹某保管公司仓库的便利条件,共同将公司部分猪肉占为己有,邹某同意后,魏某又与其朋友白某商议由白某负责“打通”门卫后进行销赃。

前后几个月的时间里,“路子”被“打通”后,白某等人分两次雇货车从仓库内装上猪肉,通过徐某看管的大门运出厂区。两次偷走的猪肉总价值30余万元。

开原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魏某、邹某、徐某、张某、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白某、李某将本单位的财物偷运出去卖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各自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犯罪,并属共同犯罪。

魏某、邹某、白某系主犯。徐某、张某、段某、李某系从犯。他们分别被判八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徒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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